具備營養師資格的教練不可幫客戶開菜單
現在社會風氣流行減重,所以這個問題應該是健身產業最常遇到的問題之一,答案是NO❌。
所以如果你/妳的健身教練告訴你/妳應該吃什麼食物+應該吃多少+幫你/妳配好菜單,可能該位教練(或甚至不是教練)有違法的風險。
詳細請看文章最下面的附註 「#營養師法」節錄。
就像我平常帶學生或是在上教練培訓所說的:教練只能夠教育學員關於大方向之正確營養或飲食觀念,例如三大營養素的建議每日攝取總熱量%,並且在必要時刻轉介給營養師、醫師或飲食失調專家。
即使這樣很難完整的監控或是很難讓學生/客戶有神奇速成的改變,但是我相信,循序漸進讓學生/客戶了解營養學的基本觀念,逐步讓他們慢慢學習內化,這才是真正長久的改變方法,也才能真正不再復發復胖。
運動和營養一樣重要,相輔相成,缺一不可。但也 #千萬不要為了盲目追求成效,讓學生/客戶自身處在犧牲健康的風險之下,也讓教練自身處在違法的風險之下。
術業有專攻,各司其職,醫療網絡才會健全。千萬 #不要一人分飾多角,因為那樣只會顯得不專業、不道德而已。與大家共勉:)
第12條(營養師之業務)
營養師業務如下:
一、對個別對象健康狀況之營養評估。
二、對個別對象營養需求所為之飲食設計及諮詢。
三、對特定群體營養需求所為之飲食設計及其膳食製備、供應之營養監督。
四、臨床治療飲食之設計及製備、供應之營養監督。
(下略)
第29條(罰則)
未取得營養師資格,擅自執行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營養師業務者,本人及其雇主各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。但在營養師指導下實習之學生或取得畢業證書日起五年內之畢業生,不在此限。